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管理
进一步明确规范经销商主体责任
减少群众购买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误区
9月4日,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惠农交警大队联合车管所组织召开惠农区29家门店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约谈会,传达电动自行车挂牌的相关文件精神。会议明确指出:各经销商严禁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无条件向消费者出具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电动摩托车时,一定要告知消费者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方可驾驶。
会上,惠农交警大队长刘建银向29位经销商负责人解读《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方案》《石嘴山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车管所所长赵德勇解读《关于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的通告》《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
会议要求,各经销商要针对这次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严格规范、完善销售渠道,向消费者出具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消费者持证件才能完成挂牌业务。
会议强调,要求各经销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禁止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告知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所有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销售后告知消费者来交警大队免费办理挂牌业务。消费者购买电动摩托车时,一定要告知消费者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方可驾驶。
会上,各位经销商纷纷表示,将严格规范销售渠道,保证配合整治,依法经营,绝不销售非法改装及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来源 | 惠农交警大队
版式 | 禹佩瑶
审核 | 张中华
监制丨张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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