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关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构建新型电力体系,更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发展。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煤电价格形成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 。
《通知》建议,为适应煤电向基本保障电力和系统调节电力转变的新形势,决定将现行煤电单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格。其中,电价由市场化形成,容量电价水平随着煤电改造的进展,根据当前情况逐步调整,充分体现了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和调节价值,更好地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更大规模、更大规模地发展新能源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明确,煤电容量定价政策对公用煤电机组实行,按规定运行。容量电价根据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回收一定比例确定。其中,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为每千瓦每年330元; 2024年至2025年,大部分地方通过容量电价占固定成本的比重恢复到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高的地方要快一些; 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高到不低于50%。燃煤发电容量的电费纳入系统运行成本,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
《通知》同时强调加强煤炭价格调控和监督,加强对煤电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指导,推动形成充分燃料成本的电价竞争合理,引导煤炭、煤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政策协调,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发展,完善市场交易规则,通过市场化推动电价有效形成,与煤电容量价格机制联动,更好地推动电力市场化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