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晚胡锡进同志又写起了长篇大论,对于他这种知名人士,却依然能够保持这么高的写作热情,我个人表示佩服。但是就今晚他所写关于“一狗犯错,所有狗买单,对吗?”这个话题,我并不认可,他这是在偷换概念!
一、近期狗咬人事故频发
别的不说,咱们就聊一聊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那只松狮狗将女士脸咬花的事情。事情很简单,一名女士带着女儿看到街边的一只松狮狗,请记住是未栓绳。在逗弄松狮狗的过程中,松狮狗突然暴起,将该女士的脸部咬了个稀巴烂。
我并未危言耸听,确是咬了个稀巴烂,这种残忍程度我都不忍直视。每一次看到这个话题,看到这个视频,我总是选择性的略过该女士受伤的脸。
至于她后期的整容费用是一百万还是八百万,这些似乎松狮狗的主人都赔偿不起。最新的小道消息,松狮狗已经被它所谓的爱狗主人给就地正法。
出了这档子事,我本以为他会和他的松狮狗相依为命,没想到却将其吊死。你把它吊死就不用赔偿了吗?你把它吊死就解决后顾之忧了吗?你把它吊死,它该多伤心,曾经的你可是爱狗人士啊!
我们再来聊一聊四川成都市崇州市的恶犬伤人事件。视频中所示,年轻的妈妈和她仅仅只有2岁的宝贝女儿,准备一起去上学,结果在小区内遇到了黑色的恶犬。黑狗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就扑,上去就咬,两次将这位年轻的妈妈扑倒在地,对着她怀中的小女孩更是不依不饶的追击不已。
最后什么结果?小女孩全身被咬伤20多处,部分器官是否能挽回还是个问题。两次转院,直接住进ICU,这样的伤情试问哪个父母不心疼,试问哪个爱心人士不落泪?
警方对黑狗的主人采取的是刑事措施,请记住是刑事措施!让拴好狗绳,套好口具,是为了保护狗主人,没想到却有人不知好歹一再跳出来反对,莫非也等你的狗伤了人,被刑事拘留了才死心?
二、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的野狗?
胡锡进在文中说,一狗犯错,是不是要把所有的流浪狗都给抹杀掉?其实我很想问一问,流浪狗都是从哪来的?谁家的狗狗是天生的流浪狗?谁家的狗刚出生还不是一个狗宝宝?那么它们为什么后来会成为流浪狗呢?我觉得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流浪狗的前主人进行遗弃
这个是一个重要方面。很多爱狗人士当时喜欢狗狗,觉得很可爱,但是与狗狗在一起生活的过程中,狗狗要在家里吃喝拉撒,有时候会把屋子里搞得乱七八糟,很多漂亮的鞋子与衣服也会给咬破。
还有一些因为需要办理狗证,需要购买狗粮,需要配备狗链,觉得很麻烦就放弃了。
正是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最终将狗狗遗弃,成为了流浪狗。现在他们又站了出来,打着爱狗的旗号,一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形象,其实说有爱心的是他们,最狠心的还是他们!
其二:流浪狗之间的繁衍
流浪狗被抛弃后,只能在野外,在学校,在社区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如果哪里能够得到食物,那么它们也不愿意继续流浪,毕竟流浪不是长久之计,谁还不想有个家呢?
但是狗狗也有生理需求,在流浪的过程中,遇到情投意合的雌狗,两只狗一拍即合,组建了流浪狗临时家庭。雌狗在饥饿不均的日子中,逐渐产下狗崽,但是它们没有家啊,原来的主人又不要它们,因此只能跟着狗爸狗妈继续流浪,以至于数量越来越多。
三、为什么爱狗人士反应这么强烈?
为什么养狗的,爱狗的人反应这么激烈?那是因为之前城市颁布的禁狗令执行的不彻底,不到位,让很多养狗人士有空可钻。
没拴狗绳不算什么,不办理狗证的也大有人在,未给狗狗注射狂犬疫苗的不在少数。至于狗狗出门拉屎撒尿更是司空见惯(四线小城市,每天在公园都能见到)。
对于狗主人与狗狗的不文明,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相应的执法人员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不说,养狗人士也不整改,就这样维持着一种畸形的和谐。
但是现在,随着江苏省和成都市两起狗伤人事件的发生,这种畸形的和谐被打破了。以前不执行的规定,现在执行了,以前不要求的东西,现在要求配备了,很多养狗人士就受不了了,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认为自己的养狗权利受到了挑战,因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偷换概念站出来发声。
真的是不让养狗了吗?真的是对流浪狗一刀切吗?
并不是的,只不过是规范起来,按文件执行罢了。至于流浪狗,在重点公共区域还是必须要管理的,至于偏僻地区,就算是想管,也没有那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消耗。有这么多的精力,去做一些更符合群众利益的事情多好?
最后:我只希望各位准备养狗人士,在养狗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三思而后行,不要再做遗弃狗狗的事情。另外,对于已经养狗的人士,希望可以按照所在城市的相应规定,让狗狗按时接受防疫检查,出门拴好狗绳,做好铲屎官的责任,共同维护这个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