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于许多家长反映孩子下课太早自己没有时间接孩子,以及辅导孩子作业难度大,压力大的问题,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的课后服务。每一项政策的可持续发展都是基于不断完善的基础。有的家长就现在的课后服务而言,仍然存在很多的不满。教育部又再次下发了通知,完善了这一不足。
新的课后服务要求中明确了这样4点要求:
课后服务要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地方,覆盖到最后一方土地,确保落实到每一个需要的学生及家长身上。
对于课后服务时间延长到几点,有具体要求:得早于当地大部分工作的正常下班时间后的半小时。对于一些特殊要求的家庭,可以继续向后延时,保证家长的问题得以解决。
不仅要为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助其提高成绩,还要设置丰富的课外活动,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充实课后两小时。
对自愿参加的教师和人员,工资补贴补助上面要完善相应政策。并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借口,多收家长费用。
看到教育部补发的这几则要求,学生家长十分开心,但老师们却有不同的感受。有的老师更是直接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为什么只顾家长的意愿?老师的意愿有谁看到?谁来满足呢?
对于课后服务的时间让许多老师十分气愤。虽要求课后服务时间要比当地大部分工作下班时间晚半小时下课,方便了家长接孩子,但老师们为什么要操最多的心下最晚的班?那他们不要下班好了。
确实这种规定出台后,确实成了下班最晚的人群。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下班时间普遍都在7点左右,而老师最早也要在7:30左右才能够离开学校。难道就是因为他们属于教师这个群体,就应该下最晚的班吗?必须牺牲自己而成全家长吗?
最晚下班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一些特殊需求的家庭,还要延长孩子们在校时间,这对老师无疑是一种刁难。
换言之,家长如果上晚班的话,到了下课时间没有人来接孩子,那老师必须承担起看管孩子的责任,一直到父母将其接走。但问题是父母上晚班孩子没人接,难道老师还要将他们的孩子接到自己家中晚饭哄睡吗?如果一些父母生病无法照看孩子,也无法接送孩子,是不是老师就要将孩子带在身边负责呢?这个规定让许多老师想想这些后果都害怕得不行。
社会上有许多家长都会上晚班,这样的家长不在少数,也可能确实存在困难,比如老人不会帮忙带孩子,但有诸多困难也不是老师应该承担的,这样的话老师是可以和保姆划等号了。
就现在的教育而言,上级部门一般更看重的是家长的需求,比如家长觉得孩子压力大就下发了双减政策,家长认为中午很难接受孩子,就让学校提供孩子午饭,家长寒暑假无法照看孩子,就下发了暑期托管服务政策,在解决家长需求的基础上,却很少考虑老师有什么需要,也很少解决老师的困难。
老师也有家庭和孩子,天天在学校教育孩子是他们的天职,这一点无可厚非。但下课时间还要延长两个小时的课后服务,他们的家人谁照顾他们的孩子谁教育。一些老师的孩子可能还在上幼儿园,正是需要妈妈的时候,老师却在教育别的家长的孩子,难道老师的孩子就不是孩子了吗?
老师更懂得孩子需要陪伴,他们也想早点下班去陪伴自己的孩子,去教育自己的孩子陪自己孩子共同成长,但课后延时显然将这一切都打乱了。
总将家长的需求放在第1位,家长千千万,想满足每一个人的要求,谈何容易。
中小学生在学校的时间过长,本身就不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发展,他们也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并不是在校时间越长对孩子们越好,随意延长更是给孩子们的一种压力。
教育从来都不只是学校单方面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产物。教育下一代更不能只将责任强压在教师这一个群体的身上。试想一下,如果孩子从幼儿园到高中到读大学,全部都是学校老师一力促成,那还有家长什么事呢?难道只管生不管教吗?干脆把全部学校都变成全日制寄宿学校不是更解放家长双手吗?
最后我想说:国家想将教育发展成人民都满意的教育,这点我们并没有什么意见。但不能将教育的重心全部压在教师身上。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确实是形容教师为了学生奉献自己最后一丝力量,但老师却不可能代替学生的父母。
老师可以成为全社会最后一个下班的人,但老师绝对不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不能给孩子全部的陪伴,而陪伴却是父母的责任,一个有家长陪伴的孩子才能成为身心健康发展的孩子。课后服务可以满足家长的需求,但也要将关注点分一点在教师身上,教师是人不是神,不要让老师寒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