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邯郸13岁初中生遇害一案,现今舆论铺天盖地,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惩治问题,更是频频被网友热议!
再加上,近日“湖北12岁男孩把4岁女孩杀害,六个月后又正常进入教室上学”的案件。
再次把《未成年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推到了大众的面前。
年龄小,就该成为犯罪的免死金牌?
《第二十条》有句这样的台词: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或许,该事件会成为未成年犯罪判决的一个重要转折事件。
3月18日凌晨,孩子的父亲亲眼见证了儿子的尸检整个过程,用代理律师的话说,手段之残忍,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了。
不光脸部和背后有明显的物体撞击伤,就连颈脖处也有严重的撞击创伤,部分伤口甚至长度达七八厘米……
尸检结果还要一段时间才出来,如今还无法判断孩子的真正死因。
孩子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说,前后四个小时他全程在那,他是咬着牙看完了。
随后,又在凌晨发了这样的文案,“全程爸爸没有害怕,现在只想为你报仇!”
到底是怎样的感触,可以让一位父亲说出这样的一番言辞?
河北警方接受央视新闻的专访
关于掩埋坑的问题,央视再次出手,采访到了肥乡公安局的政工监督室主任,他向我们详细还原了关于掩埋坑的全部疑问。
值得一提的是,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臧梵清,在3月17日就和孩子的父亲一同去了案发现场,并进行了挖坑测试,得到的结论却是:
- 蔬菜大棚内的地质很硬,下面还有冻土,挖出一个大坑,完全不是3个小孩可以短时间内完成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这里面,或许还藏着隐情。
随着社会的质疑声越来越大,再加上孩子的尸检已经结束,警方这时非常有必要,向大众澄清关于“掩埋坑”的质疑了。
这位李主任,首先向大家解释了“为什么这么晚才透露掩埋坑”的原因。
- 因为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每一个细节都需要详细调查和取证,随着尸检的结束,警方已经收集到了很多证据,而这些证据,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据链。
警方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再无翻案的可能。
关于掩埋坑,他回答了三个网友最想知道的问题
问题一:掩埋坑到底是有多深?
虽然很多媒体都提到了掩埋坑。
- 新京报说,掩埋坑长1米,宽0.6米,但深度并未提及;
- 澎湃新闻则用了“一米见方”这个词,同样也是未提及深度。
环球时报的耿直哥表示,有知情人士告诉他,当时孩子的臀部部分区域是露出来的,所以并不是深埋。
之所以外界对这个“深度”有猜想:
- 一是,因为孩子被挖出来之后,该坑就被迅速掩埋和填充了,所以知道掩埋坑深度的人很少;
- 其次,有人提到了冻土层,当地还有群众现场测试了“6个小时才挖出大坑”的试验。
答案终于揭晓了!
真正的深度是0.56米,对于网络流传的“两米深”并不属实,而且这位李主任还明确了另外一个说法,整个过程中“并未有成年人”参与挖坑。
问题二:这3个孩子是如何挖出大坑的?
既然警方已经明确定调:挖坑没有成年人参与!那么就是这三个13岁的孩子所为。
但疑问来了,代理律师去了现场,也进行了试验,确实很难短时间挖出大坑,既然没有其他人参与,那么他们是怎么做到了的?
原来,他们是分了两次挖出的大坑,一次是3月9日,一次是案发当天3月10日,这两天分别是星期六和星期天。
问题三:警方似乎有“言外之意”:案子已经定性?
既然“两次挖坑”,显然已经不是临时起意了,三人背后的用意,非常明显。
警方也表态:初步判定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犯罪!
看到警方这样的结论,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 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有预谋,有组织,手段还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如今证据确凿,确实应该“顶格处理”。
再也不能以“未成年”为理由,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免死金牌。
有市民建议“此案件公开审理”,律师回应来了
因为这起案件的特殊性,有群众就提议公开审理此案,并严惩凶手,进而起到警示的效果!
- 律师回应:根据国家诉讼法,被告不满18周岁的,一律不公开审理。并且这一类案件,判决书也不应公开。
同时,律师还回答了涉事学校和家长,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对于学校而言,这显然是一起长期欺凌的过程,学校难辞其咎,不仅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对于学生家长而言,他们自然也要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
事到如今,还有很多的谜底没有解开,比如:
- 孩子的真正死因?
- 背后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如此有预谋去伤人?
- 这3个未成年的凶手,最后会受到怎样的惩处?
不光孩子的家属在等,网友们也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