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快递员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而引发火灾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
被告人朱某系上海A物流公司的配送员,该公司承接了上海B超市的货品配送服务。2023年某日,被告人朱某将其配送用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放置于B超市办公区内充电,次日该电池因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并扩大成灾,造成人身损害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的严重后果。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负事故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朱某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A物流公司和B超市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及时函复,并针对各自问题做了积极整改:
一是完善安全管理,强化生产风险监管。梳理公司现有的消防安全制度及其他规范文件,结合本次事故教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制章制度。同时制定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消防安全预案,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加强工作监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制度落地,筑牢生产安全防线。加强日常防火巡检、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系统和设备的巡检,强化电动车充电规范管理,设置专门充电区域,严禁电动车室内充电、飞线充电等违规操作。对于发现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记录、及时整改并存档备查。同时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继续加强对新入职员工、骑手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和消防安全理论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全员普查。同时与配送员个人签订配送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确保责任到人,共同维护企业的生产安全。
法官提醒:
本案审理过程中,为深度了解火灾事故的前因后果,亦为寻求专业指导,承办法官专门赴闵行区消防支队走访,听取了消防部门就本次事故原因的专业分析及指导意见。消防部门指出,事故反映出相关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意识淡漠,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来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领导,强化行业内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加大消防安全宣传警示与教育引导,从企业到个人切实防范生产生活中的火灾风险。据此,承办法官结合消防部门意见及案件审理情况,制发上述司法建议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最后,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的统计发现,不良充电习惯也是引发电动车火灾的重要原因。在此也提醒大家,在明晰责任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增长关于电动车安全使用的相关知识,向有资质的、正规的渠道购买与自身电动车相配套的充电设备,不私自改造、更换电车内的电气线路,不乱接乱拉电线,不在楼梯间、过道或房间室内充电,电池老化需要及时更新等,养成良好、规范的电动车使用习惯,做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潇湘晨报综合上海闵行法院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