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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芜湖,出了这么一件奇葩事儿。

一名女子来到女装店买衣服,接连试了好几件。

可当她兴致勃勃地试穿一款包臀裙时,店里老板娘竟惊讶地发现:

她居然没穿内裤!

老板娘当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但碍于顾客情面,并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明确拒绝了女子继续试穿其他衣服的要求。

听闻此言,女子悻悻地离开了。

在走之前,她把试过的包臀裙和两件上衣都买走了。

本来嘛,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

老板娘自认倒霉,女子败兴而归……

但谁都没想到,第二天女子又来到店里,要求替退换掉昨天买的所有衣服。

一开始,她的态度算不上友好。

甚至还略带嚣张地表示,“我还懒得来换呢,这些衣服都没穿过……”

言外之意,她来这一趟已经是“受累了”。

老板娘当即就不高兴了,表示上衣可以,但裙子不行:

“上衣想怎么换怎么换。

“裙子肯定是换不了 ,我要为所有顾客负责。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你没穿内裤试穿,当时我都不会让你试。

老板娘思路清晰,有理有据。

没穿内裤就试穿,隐私部位必然会接触到裙子,谁能保证不会有出现卫生隐患呢?

而且经过一夜,女子在家里有没有穿这条裙子,穿到什么程度,谁又知道呢?

面对老板娘的严词拒绝,女子显然不能接受,甚至觉得老板娘很“搞笑”。

还以“丁字裤”的例子,来反驳老板娘说她“不穿内裤”这一点。

可惜老板娘完全不吃她这一套,坚决表示不退换裙子。

眼见老板娘油盐不进,女子逐渐失去了耐心:

“你这样做生意的,我也是服!“

老板娘见状也毫不让步:

“不是嫌你脏,这是素质问题,我要对得起我家所有的顾客……”

气愤之下,女子又回怼道:

“那是你没去国外生活过……”

此言一出,老板娘更加莫名其妙了。

女子指责她不会做生意也就罢了,竟还牵扯到国外去了?

按女子的说法,难道外国人都不穿内裤?

还是说,女子只是借着嘲讽老板娘的机会,顺势吹捧外国的“退换货自由”?

对于前者,恕我孤落寡闻,竟从未听说过外国人不穿内裤在店里试衣服。

对于后者,我只想说中国自有自己的一套处事原则。

既然身在中国,就应该按中国的规矩行事。

从女子和老板娘的对话中不难发现,她的唯一诉求就是“退换货”。

而且是“无理由”退换。

因为她全程都没有提到衣服存在质量问题。

那对于老板娘来说,她的诉求合理吗?

众所周知,在中国,只有线上店铺才完全享受“7天内无理由退换”。

但线下实体店,对于退换货并没有明文规定。

大多数店铺只心照不宣地表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才能退换。

更别提强硬一点的店铺,还会打出“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标签。

当然,现在很多店铺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增加客户黏性,也会自行实施“xx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这种一般是高端品牌店会比较多,因为店铺大抗风险能力就强。

即使有顾客借机找茬,也有足够的资本去承担损失。

那老板娘的店铺属于哪一种呢?

通过监控画面显示,她的店铺空间狭小,也没有什么豪华装修,只是个很简单的小店铺。

而且据她所说,她卖给女子的衣服都是特价商品。

一般默认的是特价商品是不给退换的(除非有质量问题)。

所以“无理由”退换货,在老板娘这是行不通的。

换言之,女子的诉求是不合理的。

更何况女子“不穿内裤试裙子”,更是直接惹恼了老板娘。

虽然现在都提倡“穿衣自由”,但前提是不要影响到别人。

在服装店这样一个公共场合,这样做不仅会让商家背上欺瞒消费者的黑锅,更会影响后来顾客的购物体验。

既然如此,老板娘有什么理由给她退换呢?

所以我认为,在这件事中老板娘是理智的一方,也足够大气。

拉扯到最后,她还是给女子换了两件上衣,并独自承担了包臀裙的损失。

可惜啊,这样的处理结果引起了部分网友的不满。

他们避重就轻,控诉老板娘侵犯了女子的隐私。

对于这一点,有知情者解释称,

是因为老板娘以为裙子尺码不对,就拿另一条裙子递给她换,然后无意间发现的。

可惜啊,对这番解释还是有人不买账。

甚至还强词夺理地认为,老板娘不应该揪着女子“不穿内裤”这一点不放。

“女子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作为商家就应该承担退换的风险。”

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迷惑发言?

但我知道,他们和女子一样,都对外国的“无理由退换”心生向往。

殊不知,这套对顾客“利好”规则的背后,其实也暗藏玄机。

外国某奢侈品百货公司的前任总裁,曾分享过这样一件事:

一天,一位女士在店里买了一件高档晚装。

没过多久,她就拿着已经面目全非的裙子回到店里要求退货。

店员并没有为难她,反而很爽快地退回了 175 美元。

而这位顾客后来成了这家店的忠实主顾,累计消费超过 50 万美元。

这是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局面:

商家用优秀的服务,让顾客感受到了满满的诚意。

而顾客也本着对商家的信任,也没有滥用“无理由” 退货,反而增加了消费。

这就是一种契约精神。

所谓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而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反观前文中的女子,她显然是没有这种契约精神的。

不穿内裤试裙子在前,恶劣要求老板娘退换货在后。

当老板娘愿意妥协帮她换两件上衣之后,她并没有满足,反而语出不屑:

“谁都不会(再)来了!”

还气急败坏地攻击老板娘的定价(两件上衣,一件180,一件139)。

如果老板娘真的同意全部给她退换,不仅助长其嚣张气焰,更可能导致“无理由”退换规则的滥用。

到那时,市场就会陷入混乱。

没有商家会做亏本的买卖。

一旦商家利益受损,只会制定更加严格的政策,甚至还会推翻之前承诺的各种退换服务。

前段时间,山西某大学举办文化艺术节。

一群大学生提前在线上店铺选购了20件表演服,共计400元。

谁都没想到,表演结束后,他们竟全部选择退货退款。

因为电商平台有规定,7天退货不需要理由。

这么一整,店铺老板欲哭无泪。

这是夏天,表演穿过的衣服不可避免有汗水污渍,从而影响二次销售。

无奈之下,老板只能将这件事情曝光,利用舆论为自己讨回公道。

而学校是经不起这样的丑闻的。

很快,就有校方和学生就联系到老板,商量私下和解。

可能会有人说,7天内无理由退货不是很正常吗?学生们也有退货自由。

这句话是没错,但如此大规模的退货,明显是有预谋的。

老板之所以借助舆论将事情闹大,无非是反感大学生们无视契约精神,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滥用平台的退货机制。

他们自以为很高明,其实不过是一种以破坏规则为代价的“小聪明”。

可怕的是,集体退货已经不是个例,甚至还涌现出大批恶意利用“无理由退换货”的人。

这些人窥探到退换货可以带来商机,于是就将其发展为商业链条。

长此以往,良好的消费环境只会被破坏殆尽。

到最后消费者和商家彼此失去,契约精神就很难再建立起来。

长此以往,“无理由退换货”机制将岌岌可危。

想通了这些,还有人为女子叫屈吗?

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说,老板娘坚持原则都是对的。

要想享受退换货自由,必须要有契约精神托底。

不然,那就只能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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