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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序


“最高法应不予核准劳荣枝的死刑!”

“劳荣枝案是一起重大冤案!我感到我有责任和义务,用心理咨询师的身份,把对劳案的看法和观点说出来,以供掌握生死大权的法官们参考。我认为,一二审的裁判对劳荣枝遭受精神控制(PUA)的因素给忽视了,导致审判即将铸成重大冤案,幸好还有最高院死刑复核这一关键程序在最后时刻把关,如果是在省高院即可核准死刑的年代,劳荣枝早已无辜枉死了。我个人强烈建议:最高院不予核准劳荣枝死刑,发回重审!

2023年元旦,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在个人社交账号引用了一篇《一位心理咨询师就‘劳荣枝案’给最高院致函谈精神控制对刑事责任的影响》的文章,并发表了“劳荣枝是被精神控制(PUA)的被害人,强烈建议最高院不予核准劳荣枝死刑”的言论,再次起引发追随者的跟帖议论!

吴丹红律师社交账号发文


为什么说劳荣枝是受害人?

【一】劳荣枝被法子英精神控制而犯罪

劳荣枝身上的淤伤、头上的重伤、堕过的胎、受到的威胁(包括对她本人和家人的威胁)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她是被法子英控制的,甚至是一种严重的精神控制!劳荣枝自己也做过陈述:法子英不止一次威胁她,如果她离开或逃跑,就会诋毁她的名誉、伤害她的家人。我们不能忽略精神控制他人的"威力",不能忽视法子英精神控制劳荣枝犯罪的可能性!

历史均有案例说明了精神控制下的惨烈教训,可参考的案例有:松永太案、尼㞾事件、北大包丽案等。

访谈对话 | 吴丹红律师:劳荣枝一直被法子英殴打、胁迫!

[以上视频可点击播放▶️—吴丹红采访期间谈论劳荣枝被胁迫殴打的细节]

【二】劳荣枝被精神控制有"完整且一致"的证人证词

一二审庭审上的证人——法子英旧时的老板陈X春、法子英的旧友曹Y庆、劳荣枝的邻居、法子英的狱友刘Z等证人,都出庭供述或提供证词证实了一件事情:法子英是一个思想极端、手段极其残暴的人。劳荣枝每天面临的是一个“悍匪”和“黑社会”的严重威胁(肉体和精神)。

只要劳荣枝不听话,就会遭受到殴打或强暴,法子英甚至威胁要杀光劳荣枝的家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法子英对劳荣枝施加的是暴力殴打、精神折磨的双重叠加威胁,是一种惨无人道的精神控制。以至于在20年之后,劳荣枝一听到"法子英"三个字就会崩溃、恐惧,这很明显是遭受精神控制后的恐惧症后遗症!

法子英与劳荣枝旧照


为什么说一二审的死刑量刑有待商榷?

【一】二审裁定书的逻辑值得商榷

二审庭审认为:劳荣枝是文化程度较高的成年人,有辨别是非的基本能力,也有能力在法律层面清晰地辨识“对与错”。因此,法院认为,“劳荣枝被法子英洗脑、教唆”的论点是完全不符合情理的。

但是,吴丹红律师与心理咨询师对二审的裁定书这一结论表示不认可,他们认为:二审审讯人员把文化程度水平的高低作为"会否被精神控制"的标准,这是不合逻辑的!因为没有科学的理据可以证明:文化程度高、受教育水平高的人就一定不会被精神控制,其中“北大包丽案”就是一个例子(包丽是北京大学学生)。

【二】无证据显示犯罪赃污与劳荣枝有关

二审裁定书认定了两人作案所得的赃物,临时寄存在法子英的家里,由法子英保管。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劳荣枝曾获得、保管和使用过犯罪赃物。而且,赃物寄存在法子英家中的时候,法子英的家人(母亲和姐姐)也没有提供欠条或者收据给劳荣枝,以证明劳荣枝共同占有赃物。

这足以说明,在作案过程中法子英属于主导方,劳荣枝是被利用的,进而可以推断出:在两人四年间整个(完整)的犯案过程中,劳荣枝都是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的!

【三】量刑应充分考虑精神控制的影响,死刑复核前应进行精神鉴定

虽然受“精神控制”的犯罪行为,在法律条文上没有具体的量刑规定,但是也应该列入量刑的考虑因素。劳荣枝甚至都不属于是受法子英精神控制下的"胁从犯",更不应该以“主犯或共犯”论处。司法精神应该遵循“疑罪从无”和“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至少在给劳荣枝量刑时要体现这样的一种精神。

二审裁定书把劳荣枝描述成:“主动地将受害者置于生命受到威胁的危险境地(指引诱、哄骗、购买铁笼及参与捆绑等抢劫绑架行为)” 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劳荣枝是一个受精神控制的对象,她只能是“被参与犯案”,不会也没有能力主动地把受害人置于危险境地!

因此,司法应针对劳荣枝面临的精神控制问题,在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之前,对她进行权威的精神鉴定或专业评估。如果对一个受严重精神控制的人执行死刑,这是违背司法理论和人类一般道德的!

劳荣枝庭审照

以上四序引述自—吴丹红律师发表在社交账号上的一篇文章。文章以“劳荣枝被精神控制”为出发点,从一个心理咨询家的角度思考,通过心理学理论、裁定文书、法律条文等多角度对劳荣枝案的死刑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得出了劳荣枝应该不予核准死刑的结论!

吴丹红律师谈劳荣枝

尚且不谈吴律师的观点正确与否,单从这起20余年的案件整体看来,至少我认为劳荣枝是“幸运”的。幸运在哪?

仅吴丹红律师为劳荣枝案撰写的文章就有27篇。而提出劳荣枝死刑过重,疑罪从无观点的专家或学者也不在少数,难道这起案件在这些“内行人”看来就这么冤这么惨?

至少在我关注劳荣枝案的期间,谈论“7个被害者家庭”的文章鲜有可见,而关于劳荣枝案的声音几乎让人觉得重审或改判的机会并非完全渺茫!

截至目前,距离劳荣枝案死刑复核流程的启动已过1个多月了,相信整个案件很快就会有最终的结果,而一切的议论纷纷也将随着案件的盖棺定论而烟消云散!而这个时候,除了静静等待最终的结果之外,就是坚信法律的公平公正、支持最高院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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