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敏是土生土长的云南人,虽然出身农民家庭,但是天生一副好脸蛋,自幼都是远近闻名的“美女”。
高中毕业后,她选择了参军入伍,成为一名相当优秀的军人。1998年,罗敏转业到云南省财政厅工作,31岁就出任副处长。
军人出身,综合素质出众,做事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加上很会来事,懂得人情世故,罗敏很快被单位当作重点培养对象。
短短几年内,罗敏就被提升为企业处处长、党委副书记等要职,在行业内也是名气大增。
后来,罗敏还拿到了“博士学位”,不知情的人都认为她是普通人逆袭的励志典范。殊不知,快速升迁的背后藏着令人作呕的隐情。
2015年7月,罗敏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审查,随着法院2018年6月的宣判。那些不为人知的隐情逐渐浮现在世人面前。
罗敏31岁入职财政厅时,自知年龄不占优势,她就一直琢磨着走升迁的捷径,想来想去,她决定依靠自己的颜值来实现。
她先是将办公室主任俘获,两人狼狈为奸后,一方面保持关系,一方面合作大肆敛财。
后来,她用尽十八般武艺,将发现她违纪线索的干部蒋某拉下马,继续敛财。
接下来,她既出卖身体,又大肆送钱,将副厅长曹某拿下。曹某不仅帮她升官,而且还帮她搞到了博士学位。
更令人吃惊的是,她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树立权威,扩大自己的阵营,还强迫自己下属与她发生关系。卑劣手段也是令同僚恶心不已。
她利用罗织的关系网,一方面收取贿赂,一方面通过内幕消息,操纵金融圈的商业操作敛财。
有权有势后,罗敏膨胀起来,穿的都是名牌,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开起了豪车。这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纪检部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终于在2015年掌握了确切的证据,将她审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罗敏的所作所为还是令办案人员震惊不已。他们从没见过如此寡廉鲜耻之人,卑劣手段也是令他们恶心不已。
罗敏的手段也确实震碎人的“三观”,起初,她还想死不认账,但是在铁证面前,她最终低下了无耻的头颅。
2018年6月,罗敏被依法判处十年零六个月,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在狱中,罗敏开始悔罪:“自己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但是,不少人认为她这是“鳄鱼的眼泪”,并不是真心悔罪!毕竟,能做出那般行径的女人,早已没有了做人的底线,所有的一切都是伪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罗敏是自作孽,不可活,本可以拥有安稳幸福的生活,却被贪欲蒙蔽了双眼,丧失了自我,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要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最终毁灭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