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云】Lighthouse助力跨境电商业务扬帆出海

1月16日

杨子、黄圣依夫妇到

抖音达人@表哥(覃进展)的

直播间带货

随后引发了一连串争议

更有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王女士对媒体表示,她是奔着明星带货去的,还在沟通时把杨子、黄圣依夫妇的直播写进了合同里,甚至为直播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结果只卖出去一单,且没能与杨子、黄圣依两人同框。

对此,有人代表60余名商家报警称,他们支付了3000多万元的直播服务费,但销售额没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金额。且相关公司拒绝按合同退款,他们认为相关公司涉嫌合同诈骗。

商家:准备170万元腊肉

只卖出去一单

王女士是某腊肉品牌的负责人,2023年12月,在看到抖音招商广告后,与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晟宸泽传媒”)签订了合同。

“晟宸泽传媒说他们请明星来做直播、代言是非常容易的。”王女士告诉红星资本局,他们在交了10万元的坑位费后,对方承诺做两场大主播直播带货+一些小主播直播带货,并且保1:14,也就是保底140万元的销售额,否则等比例退款。

“因为我们的(产品)是腊肉,年前是最好卖的,我就比较急,他们当时说交了钱就会安排一些小主播来播,大概能完成30%的销售额;大主播能做50%,还剩下20%会交给第二场大主播返场直播。”王女士对红星资本局回忆当时的情景。

王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晟宸泽传媒提供直播带货服务,每场直播艺人为行业头部达人,助力嘉宾为明星。其中,第一场直播时间为1月16日,由达人@表哥(覃进展)、艺人黄圣依和杨子直播;第二场的时间及艺人嘉宾待定。

不过,直播的进展没有晟宸泽传媒此前承诺得那么顺利。

“到大场直播,我们的产品只在早上播了2分钟,而且只有覃进展在,没有黄圣依和杨子。我当时问了,他们说我们的品下午会返场,然后才有同框,结果一直等到晚上,我们的品没有再出现过。”王女士说。

王女士表示,晟宸泽传媒曾提醒过他们爆单的问题,于是他们准备了价值170万元的腊肉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质期为180天,但最终只卖出去一单,销售额约100余元。

“说好了要播的没播,承诺的比例没完成,我们也拿不到同框的直播切片,晟宸泽传媒已经没有能力执行这份合同了。”王女士称,他们要求解约退款,但被晟宸泽传媒方面一拖再拖。

警方回应:已受案

1月中旬,王女士去往晟宸泽传媒在上海市的办公地发现,多位经历相似遭遇的品牌商家也在这里蹲守。

王女士称,他们商家成立了一个群并发起接龙,从最新的统计结果来看,共涉及71个商家。其中,与部分商家签约的是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

黄圣依工作室发布声明

1月25日,黄圣依工作室发表声明称,1月16日,黄圣依和杨子是应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的邀请,作为嘉宾到@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助力推介带货。

黄圣依工作室强调称,两人没有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权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诺,且两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约内容,包括约定的直播时长、需以嘉宾身份助力推介30个指定产品等。

“对于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黄圣依、杨子肖像或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我方将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黄圣依工作室称,他们已第一时间敦促抖影传媒对各商家、各品牌方严格履约,及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不过,王女士告诉媒体,她已经报警,且拿到了《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

回执单显示:

XXX等代表60余名受害人至我经侦支队窗口报案称:

2023年12月至今,好妈妈影视与多名受害者签订直播带货对赌协议,该协议规定如果直播带货未达协议最低金额,公司将按比例退款。受害人支付3000多万直播服务费,但该公司直播带货未达协议规定最低金额,也拒绝按对赌协议退款,故受害人认为好妈妈影视涉嫌合同诈骗案。

负责该案的警察1月26日回应称,已受案,现正处于侦查阶段,“在受案后,最长60天会有结果,是刑事案件就立案,不是刑事案件就不予立案。”

“因为这是经济案件,涉及到好几个账户,不单单是晟宸泽传媒的账户,我们要核实,现在资金流向没有全部出来。”上述警察对媒体说。

“我们没有跑路”

负责人:

后续会安排其他直播场次

1月26日,晟宸泽传媒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回应称,因为现场有各种突发情况,1月16日这一场直播数据确实不佳,商家们的情绪就比较激动。

对于未达承诺的销售数额且不退款一事,王先生表示,合同不是针对单场直播的。“我们不可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一场直播中,而是会在合同期内安排主播持续地直播。

红星资本局翻阅三份合同发现,合同内确实都标明了合作期限,如90天两场直播、90天三场直播、100天三场直播(有行业头部达人+明星的阵容),且可提供直播切片。

王先生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如果合作期限内没能达成所承诺的销售额,他们会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等比例退款。而对于跑路的质疑,王先生称,前几天,有些商家直接围殴了他们公司的同事,“我们没有逃避,相关资料也提供给公安部门了,他们建议我们暂时不去办公,因为正面冲突不好。”

另外,当红星资本局问及晟宸泽传媒和好妈妈影视的关系时,王先生称,两家公司是一起的。对于邀请杨子、黄圣依的抖影传媒,王先生表示,这家公司是相关活动的主办单位,而涉及电商的部分则由他们公司来办。

明星带货频频翻车

在过往历程中

利用明星光环

来直播带货“翻车”的案例

也并不鲜见

这也并非首次黄圣依陷入带货争议。2020年,有直播代运营平台高层向媒体吐槽明星带货太坑,花10万坑位费找杨坤带货,只卖出18348元销售额。最坑的是花10万坑位费找黄圣依直播,才卖出去5个杯子,销售额695元。(详情戳>>>)

2023年11月23日话题“明星收3.3万元坑位费只卖出一包木耳”登上微博热搜第一。11月21日,安徽寸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其为参与演员杜旭东10月27日的直播带货活动,向杜旭东方授权公司缴纳了3.3万元坑位费,但最终只卖出64.9元,只卖了一包木耳。(详情戳>>>)

2021年,某商家花了51万元坑位费请陈小春为商品代言,结果最终只卖出了4000元商品,商家一纸诉状把推广的传媒公司告上法庭,广州市中院最终裁决负责推广的传媒公司退还商家41万元。(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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