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已经开启
许多人都踏上了回乡的路程
年味渐浓,不禁让人期待起
8天春节小长假
还有即将到手的工资
可就在前两天
一位网友发帖称
这个年不能快乐地过了
因为自己刚收到公司通知
表示1月份的工资
得到年后才发
帖子如同一声雷!!
网友纷纷留言
那么
这个刚好卡点的工资
可以延迟或晚发吗?
一起来看
一、遇到法定节假日,单位应该提前发工资吗?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 日。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支付。
二、春节遇上加班,工资如何算?
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在正月初一至初三工作的,加班工资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资的三倍;在其他休息日工作且单位没有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少于其日常工资的二倍。
友情提示
各位提前发放工资的小伙伴们
春节假期
可能要包各种红包
请一定做好财务规划
另外
今年要在节假日加班的小伙伴
这里有一份“加班工资版”日历
可以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