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男子在8年前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是用来投资,所以就一直没去收房!现在孩子长大要读书,男子想把孩子的户口落户到新房!可是他去物业拿钥匙的时候,物业却告诉他要交12万的违约金!男子惊呆了,房子27万买的,违约金却接近一半,这开什么玩笑?
刘先生和妻子在2012年的时候,手上有点闲钱,又看好楼市,就投资了一套房产!房子是2014年4月交付的,但刘先生不急着住,就想着什么时候卖再什么时候去办收房的手续!
而今年刘先生看新房旁边的学区挺好的,而且孩子也长大了,就想把女儿的户口落户在新房,再把房子装修起来给自己住!
可是他去物业拿钥匙,物业却让他先交12万!而这12万一共是由两笔钱构成的!
原来,刘先生和开发商的购 房合同补充协议当中有这样的约定,购房者自房屋交付之日起满30天未接房的,每日按购房款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所以,从2014年4月到2022年2月,因为延迟收房,产生违约金合计77000多元!
另外,刘先生一直没交物业费,虽然8年的物业费只要8734元,但物业的滞纳金有31705元,两笔违约金总地合起来就要12万多!
刘先生听后很无语,当初买房的合同他压根就没有仔细看,他以为房子买了就是自己的,想什么时候去收就什么时候去收,现在怎么还要延迟收房违约金呢?
而且物业费就更离谱了,自己压根没入住,没有享受过物业的服务,为什么要交物业费呢?而且这个滞纳金的标准是什么?如果自己再晚一点来收房,那自己的房子都不够赔违约金的,这也太坑人了!而且物业期间为什么不通知一下自己呢?
但物业经理表示,整个小区400多住户,只有刘先生没有收房。而且他们完全是按照购房合同办事,收取违约金是合理的!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老百姓可真是不容易,买个房子不收要交费,不住还要交物业费,太难了!自己辛苦挣钱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还要被别人管这管那的,收这个费,收那个费的,还是农村房子好,不住也不怕交物业费!
也有网友说,我看刘先生是故意不收房,就是不想交物业费吧?本来就是想买来倒卖的,所以也就不打算收了房装修了租出去,因为装修也要成本。所以不收房!但他算盘打错了,不知道这还要交违约金!
还有网友说,物业有什么权利收滞纳金,这费用比高 利贷还高,法律能支持吗?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刘先生应该要交付违约金吗?
如果购房合同有约定,那双方都应该遵守!双方都应该秉承一个诚信的原则!
现在刘先生认为违约金太高,他可以要求降低,但是要证明降低的原因是什么?
刘先生说自己之前一直不知道延迟收房要交付违约金,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有提醒刘先生,这其实侵犯了刘先生的知情权!
简单点说,合同条款对另一方有重大影响的,要采取合理显目的方式提示,而不是说合同里有备注就可以。毕竟买房的合同这么一大本,销售都催你快签字,谁会仔细读一遍?
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赔偿是一种填平责任,即填平未违约方的损失,而不是未违约方因此获得巨大利益!
也就是说,刘先生延迟收房没有给开发商造成特别大的损失,双方应该协商合理的赔偿。
比如物业费,刘先生补交是应该的,但物业费8000多,滞纳金却要3万多,这就是不合理的!而且这期间开发商和物业也一直没联系他,所以作为开发商和物业也都是有责任的!
2、还有网友问,房子没有入住凭什么要交物业费?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员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物业费。
所以,空置的房子还是要交物业费的!因为你不住,物业也要配备人员做卫生,绿化,安保维护,收费正常。
不过,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
综上,这笔违约金肯定是高了的,刘先生可以先跟开发商和物业协商降低,协商不成建议走法律途径!
这件事情提醒我们,买房要仔细看合同!另外房子交付还是要提早收房,别以为迟收房就可以不用交物业费!而且收了房子还可以出租赚点钱!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