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指插进来时我下面太痛
你都不管我说不要了”
“嗯,你好好调整下”
年龄差30岁的教授与女学生间
一系列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曝光
此事迅速引起了大量关注
不少知情人都表示
遭此人性侵的女生远不止这一个
那么这位“功勋卓越桃李满天”
即将步入花甲之年的老教授的身后
又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龌龊事
胜某任职照
案件回顾
胜某是某地一所211双一流大学的学院副教授,
上世纪毕业于此校的胜某选择留校执教。
三十余年来,
胜某的职务不断攀升,
不仅担任学院教授及主任,
还在校外多个公司挂职董事、委员会主席等荣誉称号。
单单看胜某在校外挂职一年,
就能为自己带来几百万元的薪酬。
就是这样一个有钱有权的教授,
为何会犯下“性侵女学生”的龌龊罪名?
唐某是本校的一名硕士研究生,
作为本地人的唐某家境殷实,
在专注学业的同时唐某也会提升自己,
几十载学海遨游下,
她不仅凭借优异的成绩考上名校后一步步读至硕士,
也拥有了一副国色天香般的淑女容貌,
小家碧玉的唐某无不惹人怜爱。
本以为即将触碰到学术顶端,
早已远离“下里巴人”的唐某怎么也没想到,
自己会在这所双一流高校的全国顶尖学院内遭遇知名教授的兽行。
自从胜某以任课教师的身份添加了唐某的好友后,
她便觉得这位学院简介上荣誉披身看似德高望重的中年人似乎隐瞒了不少事。
每次上胜某的课,
他总是像故意刁难唐某一样,
频繁叫她回答各类问题,
胜某看自己的眼神令唐某非常不适,
看似面无表情的双眼下,
总让唐某感觉到有一丝戏谑的感觉。
很快,
唐某便察觉到不对劲了。
没过多久,
胜某就开始以“唐某答不上问题”为由,
留她下课后单独辅导。
开始时胜某还一本正经地传授知识,
之后他便开始打听唐某的个人私事:
“家是哪里的呀?”
“谈男朋友了吗?”
“咋还没找朋友,喜欢啥样的?”
最初唐某或许是出于单纯,
也或许是以为胜某要把自己的儿子或亲戚介绍给自己,
所以便实话实说地告诉了胜某。
但与胜某接下来的一系列聊天内容越发让唐某感到压抑。
唐某曝光的聊天记录
胜某的言论俨然逾越了师生雷池,
但他似乎并未感到不妥,
仍自顾自地向唐某表达着对其外表的喜欢。
各种毫无师德的轻浮言论不断从其聊天框中迸出,
唐某对此颇感无语。
她原本还以为胜某某想让自己给他当儿媳妇,
现在才发现他是想让自己当他媳妇。
唐某考虑到目前还需要上他的课拿他的学分,
于是只能默默忍受胜某对自己的调戏和骚扰。
每每在胜某欲再度使两人关系更进一步,
说出更加过分的话时,
唐某都会及时转移话题,
使其放弃那些虎狼之词。
唐某想着,
自己离毕业只剩不到一年了,
再熬一阵子,
拿到毕业证就把这个老流氓删掉。
但胜某真的会如她所料,
仅仅是对其进行语言骚扰吗?
很快,
胜某便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对冰清玉洁的唐某犯下了兽行。
在11月16日夜间最后一节《财务会计前置课程》课后,
当班同学们照例排队向胜某进行一对一辅导。
唐某在纠结过后,
为了减少和胜某的微信交流,
便决定排队向胜某一对一辅导。
十几分钟后的当晚九点半,
轮到胜某对她开始辅导。
但此时校内保洁却以需要打扫卫生为由催促唐某、胜某以及其他几名学生尽快下楼。
于是胜某对几人说除唐某外,
其他人可先行回去。
并转头告诉唐某,
一起坐他的车出校门,
在车上自己则会给唐某解答疑惑。
眼看时间已晚,
唐某只当是胜某想要尽快回家便答应了。
但上车后,
胜某却将汽车开往一段小路,
并停车熄火关闭了全部灯光。
唐某还未反应过来,
胜某便向其扑了过去。
胜某紧紧抱住唐副驾的唐某,
将头埋进她的头发中,
亲吻舔舐唐某的耳朵和颈部,
并强行亲吻唐某的嘴巴。
唐某期间因极度紧张而没有做出剧烈反抗,
待她反应过来想要打开车门时,
却发现车门已经被胜某锁死。
随后胜某又对她讲出了一系列污言秽语:
“我的天你真是性感”
“我受不了了,我再舔舔好吗”
随着胜某彻底暴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他将手伸进唐某的内衣中,
并脱下唐某的外套,
对其的胸部又摸又舔。
见唐某一直低着头哭泣不敢反抗,
胜某得寸进尺将自己的裤子褪下,
按住唐某的头部要求她为自己口淫。
唐某情绪崩溃开始抽泣,
并把头偏向一边。
胜某见状作罢,
并将手伸向唐某的裤子中,
拿手指不断触摸唐某的下体。
一段时间后唐某得逞并停手,
见唐某还在抽泣便欲与其聊天。
在胜某的一系列猥亵下,
唐某早已失魂落魄,
在胜某与自己聊天时,
逐渐恢复理智的唐某悄悄打开了手机录音。
唐某曝光的录音内容
几分钟后胜某再次将她拥入怀中,
并称“我想要你”。
随后,
唐某下车,
胜某则自行驾车离开。
事发当晚胜某驾驶汽车离开校园 唐某所摄
当晚11点,
唐某回到家后先是哭泣与建设心理防线,
凌晨2点左右,
她下定决心向外界寻求帮助,
定要胜某付出代价。
在律师的建议下,
唐某第二天开始在手机上对胜某进行套话,
欲使其承认自己那晚的恶行。
唐某曝光的聊天记录
为了收集证据,
唐某在经历过噩梦般的一晚后还要继续假装与这名伤害了自己的禽兽聊天,
这令其非常痛苦。
那段时间长期处于精神过度紧绷的唐某被当地卫生中心鉴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即PTSD。
终于在将近半个月后,
拿到相应证据后的胜某听从律师建议,
一边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一边联系知名博主对胜某进行网络曝光。
很快
此事便迅速掀起了一道惊涛骇浪,
许多历届学生纷纷站出指责胜某的种种恶行。
此事在网上也很快获得了百万关注。
一所高等学府的老资历教授,
背后竟是这样一副衣冠禽兽的模样,
众多网友不禁咋舌。
该校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则很快发布:
据胜某被曝光后的第三天,
该校发布了以上通报。
随后,
胜某在校外挂职的多家企业也先后发布辞去胜某相关职务的函件。
至此,
胜某的33年的“教书育人”生涯被彻底画上句号。
但仅仅是撤其职务就足够了吗?
随着事件发酵,
越来越多的历届学生曝光了胜某的种种恶行,
网络上对其的声讨愈加强烈。
那么,
在法律层面上来讲,
胜某的行为会怎样定义?
以案释法
且不论网友所爆料胜某行为的真伪,
就唐某一事而言,
胜某的行径便已触及了我国《刑法》相关法律。
《刑法》第237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在犯罪行为的定义中,乘妇女处在墙边、车内等封闭空间时突然强行与妇女接吻的,或者乘妇女未有反应时突然触摸其阴部,或者在妇女难以脱身的场所直接强行用生殖器顶擦妇女臀部,或者乘他人未注意强行剥光他人内裤、强行鸡奸他人等行为,既是暴力行为,也是猥亵行为。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等其他手段猥亵妇女的,
若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猥亵的;
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猥亵妇女的,则都构成强制猥亵罪。
综上不难看出,
胜某正是利用自己身为被害人老师这一身份的特殊性,
在被害人放松警惕时,
趁其不备对其实施了猥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之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事学校已经在法律范围内对胜某作出了相应的开除处分,
以至于其作出的强制猥亵行为的判别,
还要等待警方立案、检察院上诉后经法院审判才能有确切刑期。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
胜某将面临不低于五年的刑事拘留。
但令人疑惑的是,
据可靠消息称在涉事学校发布开除胜某后不久,
被害人唐某便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
并接到了警方对此案出具的《受案回执》和《接报回执单》。
但当下我们并没有从任何渠道找出胜某被宣判的相关资料,
胜某必不可能逃脱刑嫌,
不过查无后续亦是事实。
最新消息了解到,
唐某在曝光此事一段时间后选择退学。
寒窗几十载即将毕业的唐某最后却因此放弃,
其中是否另有隐情我们不得而知。
总结
自古以来,
教育行业都是最廉价,
亦是最重要的国防手段之一。
它与医疗行业被并称为“社会的良心”。
而胜某却在三十余年任教生涯中接连猥亵女学生,
对数不清的受害者造成了一生难以磨灭的阴影。
他罔顾名校教授师德的行为令社会唾弃。
相信在社会的口诛笔伐和法律的强硬铁腕下,
胜某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并在余生如过街老鼠般忍受他人的鄙视。
